广州要不要叫停弃婴岛?
昨日中午,一名夭折的婴孩被遗弃在弃婴岛门口。弃婴家长搭乘的士绝尘而去,市福利院保安及时将的士车牌号记下。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并定性为恶意抛尸。
据知,广州弃婴岛开放未足一个月,已接收弃婴过百,是其他试点城市接收弃婴童数量的数十倍,令广州民政部门倍感压力。针对昨日出现首例死婴被弃,民政部门表示,将出台措施遏制恶意遗弃行为。
昨日中午12时40分左右,一对男女乘搭的士来到广州市福利院门口,神色慌张地将一个红色纸袋扔在弃婴岛,又立即搭上的士绝尘而去。保安闻讯赶来,将的士车牌号记下,并立即报警及向120求救。120救护车赶到后证实,婴孩出生不过数天,被抛弃前已经死亡。目前,市福利院已向警方提供弃婴岛周边监控视频。
死婴被遗弃时,恰好是正午,并非弃婴岛的开放时间,当时福利院周边行人也不少,人们驻足围观,纷纷议论起来:“光天化日扔孩子,实在太过分!”“这样的父母,没有血性,不会有好下场。”
全省首个弃婴岛1月28日在广州启用,其后弃婴像滚雪球一样涌进了弃婴岛。
昨日,发生该恶意事件之后,市福利院负责人徐久表示:“开设弃婴岛的原本意图是生命至上,保护弃婴的弱小生命,并不是鼓励遗弃,我们一直强调,遗弃孩子是违法行为。我们正在商议,要出措施来面对和打击恶意遗弃行为。”
“遗弃子女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可判处3~7年有期徒刑。”广州市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毅华指出,如果经过尸检,确定被遗弃婴孩患有重疾,病情濒危,其父母没有及时将其送院救治,而是将其送到弃婴岛遗弃,其父母或触犯故意杀人罪,而不仅仅是遗弃罪。
朱毅华分析,父母是子女的监护人,负有不可推卸的养育责任,如子女病残,无论是法律上还是情理上,父母都应竭尽所能救治。为怕担负责任而将孩子弃之不顾已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