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立法建餐饮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广州拟立法建立完善的餐饮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监控和无害化处置,防止地沟油进入食品流通领域。昨日,《广州市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办法(草案)》(下简称《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草案》明确了收运、处置的服务许可制度,需要通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方能获得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单位的市场准入。
具体而言,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授权,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收运处置单位,并与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在法律责任方面,《草案》明确了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违反规定所应承受的处罚。如,未按照规定与收运处置单位签订收运处置合同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进行合同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