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网站近日公布市金融工作局“三定”(定职责、定机构、定人员)方案,从职责上看,该局增加了负责牵头组织推进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建设相关工作的职责。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广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将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广州市金融工作局(以下简称“市金融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新增职能为负责牵头组织推进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建设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处置、化解市属金融机构金融风险;协助和支持中央驻粤金融监管机构防范、处置、化解金融机构的风险;建立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目前,广州市境内外上市公司共112家,总市值近2万亿元,首发融资额超过1000亿元。全市约60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总市值超过120亿元。今后,广州仍将继续推进企业拥抱资本市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市金融局设7个内设机构,其中值得关注的资本市场处,即广州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
上述机构职能包括拟订并实施培育和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制度与政策措施,监管产权交易、股权交易等区域性金融市场;协调指导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的建设和发展,推进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发展;指导、协调企业改制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指导、推进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促进上市公司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指导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托管、转让、交易;协调推进期货市场发展有关工作;指导推动企业利用期货市场加强风险管理;培育和发展全市私募投资基金市场,对私募投资基金进行业务指导等。
在人员编制方面,市金融局机关行政编制4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处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则按现在职在岗人员数6名实行实名制管理,只减不增,待公车改革后另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