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的可以“扬手即停”,这对现在中国内地的市民来说是再寻常不过的事。但很多人都不知道,这还源自于1979年广州城市公交的一场大胆改革:率先成立全国首家中外合作的出租汽车公司——广州市白云小汽车出租公司,并在内地首创出租车“扬手即停、计程收费、电话约车、24小时服务”的全新服务模式,让广州成为全国第一个实施“扬手即停”式出租车的城市。
这种独特而方便的服务方式当即在全国各地引起极大反响,一时间,广州出租车“扬手即停”的做法和经验,传遍大江南北,并迅速在全国各大城市推开。
据了解,广州早在1915年便出现以三轮车为主的出租车。
新中国成立后,出租车仍是在爱群大厦等繁华地点等候,主要为外宾、高级官员、富有人家以及参加交易会的客商服务,曾被称为广州市的“国宾车队”。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租汽车的经营方式发展为定点候客,乘客到候客站点先办租车手续,司机接单载客。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到广州进行商务活动的外宾、港澳客人或回内地寻根的港澳台同胞激增,市民出行需求也迅速增长。在广州市汽车公司总经理刘平等一些曾到过香港、澳门考察过的交通管理者的积极倡导下,建议广州的出租车利用地理位置优势,率先学习香港的运营模式,打破“贵族”式的定点服务规定。原籍广州白云区的港商刘耀柱也有意向愿为广州引进出租车,于是,1979年8月,广州市交通局与刘耀柱经营的香港羊城的士服务有限公司经过反复洽谈,于当年9月成立了我国首家穗港合作经营的出租汽车公司——广州市白云小汽车出租公司,并于11月下旬正式投入运营。
当时,由港商提供的营运小汽车都是较为适合广州市道路环境的日产五十铃骏马房车,车身漆成红色,车顶安装了标有“TAXI”字样的顶灯,车内安装了空调机、里程计价器,还有无线对讲机等,以全新的服务方式在羊城穿街过巷,实行“沿途载客、扬手即停、计程收费、日夜服务、电话预约”,完全参照香港出租车的运营模式。
那时,广州出租车起步价为1.5元,3公里后开始跳表,每公里0.5元,皇冠车0.6元。
“的士”是“TAXI”的广州话音译,搭乘出租车被广州市民简化为“搭的”。由于发音的关系,“搭的”传入内陆北方城市后,被同声译为“打的”。渐渐地,“打的”成为当代汉语的通用词汇了。
1988年12月,“多层次集资建车队,出租车全国首创‘扬手即停、昼夜服务’”入选广州改革开放10年十大成就之一。
口述者:何少英,新闻工作者;刘耀柱,时任广州市白云小汽车出租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