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向南沙下放58项市级管理权限
《广州市人民政府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下放第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下称《决定》),昨日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这是广州市首次对南沙自贸片区建设向南沙新区下放市级权限。
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庆国称,本次事权下放是在充分考虑自贸区南沙片区发展现状和其事权承接能力基础上,坚持“应放尽放”原则,兼顾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合理分配市、区事权配置,决定第一批下放58项经济管理方面的市级管理权限。其中,对于原来已经下放到南沙区政府及其部门的相关权限不再重复下放。
记者梳理58项下放的市级权限,涉及14个部门。其中,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下放的权限最多,达到15项;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放8项;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放7项;广州市发改委下放4项;广州市政府、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水务局分别下放3项;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州市商务委员会、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工商局、广州市金融局分别下放2项;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分别下放1项。
为何市国土资源和规划领域下放权限最多?刘庆国表示,“国规委现在是一个大部制的行政部门,权限比较广泛;自由贸易区在设立之后,建设、开发的力度非常大,迫切需要相关支持,所以国规委这次思想非常解放,一口气下放了十多项权限。”
今年9月底,该《决定》对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时,下放的市级审批权限为60项,昨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决定》(草案)版本决定下放58项。记者对比发现,减少的两项分别是“基建工程及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核准”(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和“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广州市食药监局)。这意味着,基建工程及特许经营项目招标方式和范围还是市里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