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中国(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要求综合试验区要结合当地特点,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创造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中国(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提出,大力实施“互联网+外贸”,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借助跨境电子商务推进转型升级,通过综合改革、集成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特色试点园区融合发展,推进“关、检、汇、税、商、物、融”一体化,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型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经过3-5年的建设,将广州综试区打造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先行区、外贸优化升级加速器,将广州市建设成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和发展高地。
《中国(深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提出,争取用3-5年时间,建成“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初步建立以跨境供应链服务和外贸综合服务为重点的跨境电子商务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布局合理、政策完善、设施齐备、功能齐全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监管网络,形成以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为龙头、以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电子商务产业园为支撑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格局。到2020年,全市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00亿美元,年均增幅达30%左右,跨境电子商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国际化运作管理体系基本建成,成为亚太地区电子商务投资合作便利、产融创新突出、服务体系健全、营商环境规范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和物流枢纽。
附
中国(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6〕17号)精神,全面推进中国(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广州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借鉴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经验,发挥广州区位优势、政策优势与产业优势,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广州元素”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体系,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在优化监管、完善政策、加强引导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经营主体的首创精神和市场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调动市场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2.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加强对广州综试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在用好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加强政策创新,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及相关支撑业态发展,打造完整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链。
3.坚持科学监管与促进便利相结合。通过整合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和物流信息,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信用机制和监管体系,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逐步畅通跨境电子商务商品进出口渠道。
(三)发展目标。大力实施“互联网+外贸”,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借助跨境电子商务推进转型升级,通过综合改革、集成创新,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特色试点园区融合发展,推进“关、检、汇、税、商、物、融”一体化,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型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经过3-5年的建设,将广州综试区打造成为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先行区、外贸优化升级加速器,将广州市建设成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中心城市和发展高地。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平台。将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化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在经贸推介、投资洽谈等方面加强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合作。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重点项目予以资金支持。扩大企业和个人对外投资,完善“走出去”政策促进、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体系。